每日赛车APP为车迷们制作分享F1《运动规则》的翻译连载,本部分为第8章。
8)锦标赛的申请
8.1参加锦标赛的申请须在申请参加所涉及前一年的10月21日至11月1日期间内,向国际汽联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附上支付报名费的承诺。按照附录4计算的报名费,不迟于申请参加所涉及前一年的12月15日提交。在其他时间段内提交的申请,只会在尚且拥有参赛名额的情况下被考虑,并且须额外支付由国际汽联核准的滞纳金。报名表将由国际汽联提供,国际汽联将在收到申请30天内通知申请人申请结果。成功的申请者将自动进入锦标赛,并允许参加所有比赛,并将在比赛中成为唯一的选手。
8.2 锦标赛的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确认申请者已阅读并理解本《运动规则》,并同意代表其本人及与其参加锦标赛相关的所有人员均遵守本《运动规则》;
b) 车队名称(必须包括底盘名称);
c) 赛车型号;
d) 发动机型号;
e) 车手姓名,车手可在申请并支付国际汽联核准的费用后再做指定:
f) 申请者承诺以预定的参赛车辆和车手的数量参加每一站比赛。
8.3 在锦标赛期间的任何阶段,车队都可以改变发动机的制造商。所有获得的积分,即便与第一次进入锦标赛时使用不同发动机制造商的,都可以进行计算(并将被汇总),以评估其商业利益,但这些分数将不计入(或累计)到国际汽联一级方程式车队锦标赛的积分榜。未经国际汽联同意,任何制造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超过3支车队的各2台赛车提供发动机。就本款——即第8条第3款——而言,制造商是指在被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8.4 除了其所属的赛车在前一年的锦标赛中获得积分的申请者外,其他申请者必须提供有关其公司规模、财务状况和履行其规定义务的能力的信息。
8.5 所有的申请都将由国际汽联进行商议裁定,并由国际汽联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国际汽联将在申请参加所涉及前一年的12月19日或之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赛车和车手名单,以及他们的比赛号码,并按照第8条第1款的规定首先通知未被批准的申请者。超时申请将另行考虑。
8.6 参加锦标赛的赛车总数不超过26台,每支车队各有最多2台赛车参赛。
8.7 根据方程式大赛委员会的意见,若有任何参赛者未能以符合锦标赛标准的方式运营他的车队,或以任何方式使锦标赛名誉受损,国际汽联可立即将该参赛者剔除出锦标赛的参赛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