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赛车APP为车迷们制作分享F1《运动规则》的翻译连载,本部分为第32章。
32) 车手替换
32.1 在全年锦标赛期间,每支车队最多将被允许在比赛中使用4名车手。
32.2 如果在初始审查结束后提出的所有更改都得到了监管员的同意,则可以更换车手:
a)在每场未安排冲刺赛的比赛中,在排位赛开始前的任何时间;
b)在安排冲刺赛的每场比赛中,在参加冲刺赛的车手,在冲刺赛专属排位赛开始前的任何时间,或将参加正赛的车手,在排位赛开始前的任何时间。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进行的其他更改将另行考虑。
32.3 任何新车手亦能在锦标赛中赚取积分。
32.4 除第32条第1款的规定外,每支车队将被允许在第一节练习赛和第二节练习赛期间使用额外的车手,前提是:
a) 国际汽联在第一节练习赛开始前至少24小时通知每一支车队在每一节准备使用的赛车和车手。在第一节练习赛计划的开始时间前2小时内,若有任何车手变更,必须得到赛会的同意;
b)在任何1节中使用的车手不得超过2名;
c)在全年的锦标赛期间,对于每辆参加锦标赛的赛车,每支车队必须使用两名在其职业生涯中参加过不超过2场锦标赛的车手。每支车队必须在相关比赛开始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国际汽联他们将使用车手的详细信息;
d) 这些车手携带已分配给其的比赛号码;
e) 这些车手使用分配给原车手的动力单元和轮胎;
f) 这些车手须持有超级驾照或自由练习超级许可证。
32.5如果车队指定的某位车手在初步检查结束后的某节无法驾驶,并且赛会同意更换车手,替换车手必须使用分配给原车手的发动机、变速箱和轮胎(见第28条第2款、第29条和第30条第5款)。